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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党支部工作职责
发布单位:本站    发布时间:2022-02-17 15:26:48    阅读:-

  研究院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务政务宣传、党员管理、意识形态,同时负责统战、宣传、保密等工作日常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督促检查和了解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示及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党支部建设与组织发展,党员管理与教育;负责统战工作、保密、宣传工作; 

3、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做好各种党务会议的议题收集整理、组织、准备、记录等工作; 

4、按照上级党委部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 

5、起草上呈下达的文件和研究院党的重要报告、汇报文稿等; 

6、对上级部门和其他党支部的来文进行登记、传阅、请示和归档; 

7、党支部印鉴、介绍信的管理; 

8、根据研究院各阶段中心工作和上级党委的要求起草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9、负责舆情监控、精神文明建设及创新文化建设; 

10、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1、负责业务范围内对外工作联系与落实; 

12、负责分管领域信息统计安全、保密、信息宣传与档案预立卷归档等日常工作; 

13、负责完成上级党委会、院务会及高新区党工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14、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有关工作。